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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律師老闆電爆以後,我學到的兩件事

第一份工作,是幫律師事務所想標語

剛出社會那年,我的第一份工作不是英文老師,
而是董事長的特別助理。

我的老闆 Rick,是個非常成功的企業主,
國、台、英三語都流利,他對文字要求近乎苛刻,也是個很厲害的商務律師。

有一天,他下班前拍拍我肩膀:

「我們事務所在做英文網站,要有個英文標語。
我希望它能表達我們不只是懂法律, 還懂商業、懂科技、能站在客戶的角度想。你幫我想想。」

想一句好標語,比寫合約還難。

我坐在座位上左思右想, 絞盡腦汁之後,我想了一句:

Professionalism, Innovation, Humanity.
專業、創新、人性。

看著我想出來的標語,Rick 眉頭緊皺:
「這是大學校訓嗎?敦品勵學?愛國愛人?有別的嗎?」
我啞口無言,只能尷尬地笑。

「Frank,你知道我為什麼用你嗎?」
當老闆問你這句話,基本上沒有安全答案。
「……我不知道。」

「當初這個職位在招募的時候叫『英文秘書』,
我要求所有申請者都要用英文寫信申請。你是少數幾個把職稱寫對的人。」

他頓了一下:「大部分的人都寫 English Secretary。那意思是『英國人秘書』。
真正的翻譯應該是?」

「English-Speaking Secretary,能說英文的秘書。」我答。

「對。一個能說英文的特助,這標語,我覺得還可以再努力一下,你覺得呢?」

我只能摸摸鼻子,繼續想。

最好的留在最後面

過了兩天,我準備了個簡報。 這次我學乖了—— 我想了十幾個,挑了五個,把不怎麼樣的放在前面, 把最好的留在最後,Save the best for last.

果然,Rick 看了前面幾個,眉頭緊皺。

他一邊翻頁,一邊喃喃地說:

“Not powerful enough.”(不夠有力)

“Generic.”(太普通)

直到最後一頁。我寫的是:

We Speak More Than Law.
我們的溝通,不止於法律。

Rick 終於眉毛舒展:
「這就是我要的,清楚、簡單,表達我們不只懂法律。
把 We 去掉,就選這個了,That’s a winner。」 說完,他瀟灑地走出辦公室。

幾週後,看到那句標語出現在公司官網上,那一刻,還挺有成就感的。

這讓我學到兩件事:

永遠多準備幾個版本,讓別人有機會說「終於」。

如果是很主觀的作品,把最好的留在最後,有時候會有一個「就是這個」的感覺。

難的英文不一定有用,有用的英文不一定難。

我花最多時間的那些句子都被刷掉,最後留下的反而是最簡單的一句。語言有時不是拿來炫技,而是溝通的橋樑,讓別人看懂最重要。

你覺得這個標語好嗎?還是其實有我沒看到的盲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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